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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邻水县简氏宗亲联谊会章程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简斌全    时间: 2015-8-1 06:21
标题: 邻水县简氏宗亲联谊会章程
邻水县简氏宗亲联谊会章程
第一章  总    则
    第一条  “简氏宗亲联谊会”由邻水县热爱简氏宗亲事业的宗
亲推举组成,凡邻水县简氏宗亲均为会员。
    第二条本会的处事准则足拥护中旧共产党领导,遵守国家各项
政策法规,同各兄弟姓氏和谐相处,稳妥地开展族务活动。
    第三条水会宗旨:0根问祖,续好简氏宗嘴,凝聚我旅宗亲积
极参加祖吲建没事业,奔小康,为中华民族的复必而夼斗。
第二章业务范围
    第一条理清简氏起源、繁衍、迂徒、衰荣,以及入川后的发展
变化情况,续好简氏家谱。
    第二条凝聚宗亲开展党的十八大从国家、社会、个人三个层面
提出的“富强,民主,文明,和谐,自由,平等,公正,法治,爱
国,敬业,诚信,友善”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的普世价值的学习,
提高我族宗亲思想道德素质。
    第三条在族内倡导族人和亲友,恤孤贫,戒赌博,戒奢侈,戒
懒惰,戒谣逸等家规。
    第四条教育青少年勤奋、好学,奖励优秀青少年,资助贫困学
生。
    第五条倡导敬老、爱老、孝老活动,给八十岁以上族人祝寿,
支助贫困的老人。
第六条组织宗亲办好每年的清明会,开展好扫墓祭祖活动。
    第三章经费来源和管理
    第一条我会经费,由族人捐资和赞助。
    第二条管理经费,设会计一人,出纳一人,每笔开支,由会长
审批,每年清明向会员公布一次帐日。
    第四章组  织
    第~条宗亲联谊会,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四人,秘书长一人,
副秘长二人,正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,开展工作。
    第二条宗亲联谊会,五年改选一次。
    第三条每个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随时可对联谊会的工作
提出批评和建议。    、
   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,为维护联谊会工作正常运转,对会有钱出
钱,有力出力;对会议的决议应遵守和执行。
邻水县简氏宗亲联谊会
0一三年二月十日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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