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存仁的故事 河北清河 简长林 简双仁 李立东 1、吃了谷子还米 简存仁(1838-1920),河北清河县大简庄人,清朝光绪乙亥年(1875)科举人。曾官居河间府景州学正。他从小聪明过人,性情耿直、公平正义。有一年秋天,他于外地回家探亲,途径冀州城南关,那儿有家驴肉铺,驴肉是名牌食品。他为老父买得驴肉数斤,不慎匆忙中将钱袋遗失在柜台上,掌柜的追到关头外,将钱袋亲手交给简公。简公连声道谢,称他是仁义君子。 掌柜的叹口气说:“唉,仁义君子,易受欺吃亏呀”。 简公问:“怎的回事?” 掌柜的说,冀州东关有个郭记东马店,店主郭加好赊账,赊欠他的驴肉60多斤了,找郭加讨账就是不还,依仗府门里有个当书办的亲戚,不光耍赖,还扬言说我讹诈他,眼看我家小门店要倒闭了。简公听了,心下很不平,用手摸了摸稀疏的胡子说,你别着急,我设法叫他“吃了谷子还米”。说罢,转身回去,买了一副驴缰绳,直奔东关郭记马东店。 简公转悠到天黄昏,便跟从赶大车的进了马东店,高声喊了句:我把毛驴栓在槽上了,给我安排个单间。郭加在柜上应了一声,叫伙计安排住房。次日一早,简公喊了声结账,就去牵驴。大声惊呼:我的驴呢?!驴没了,只剩下缰绳。他要店家赔驴,郭加不干,还说讹人,双方争不下,引来许多人看热闹。简公不紧不慢地打开包袱,取出纸笔,挥笔写了几句话,贴在店门口。众人看去,但见上写: 夜宿郭店,丢失坐骑;缰绳为证,店家赔驴。 他曾在省考院当过缮写员,官阁体字写得非常漂亮,人人叫好。郭加一看这场面也不发横了,赶紧把书办请了出来,应付此事。 书办慢条斯理地来了,小眼睛一扫这笔字,又一打量写字人的神态、气度,觉得此人有来头,惹不得,赶紧将郭加拉到一边说:立马陪他一头毛驴,住房钱也别要了,说好话打发了走;不然,你会招来大麻烦。郭加见书办都怕了,心下大惊,赶紧叫小伙计牵一头毛驴赔偿,并满脸笑,连连作揖,送简公出店门上路。 简公把毛驴给了驴肉铺掌柜的,说:“他吃了让你的谷,现在还了米”。掌柜的千恩万谢,亲自送简公走了十几里路。 2、状告黑鬃马 简存仁从景州官署回到清河县大简庄故居。有一天中午,正与老父叙话,忽听大街上一阵慌乱呼叫。出门一看、一问,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端。 原来,清河县新县令居官倒也清正,上任就做了几宗乡民称赞的事。但是他带来个同父异母的小弟,竟给他惹麻烦。那小子吊儿啷当,酗酒滋事,打架斗殴,任意胡为,老百姓管叫他小二街。今日他在御马场吃醉了酒,骑一匹黑鬃马任意狂奔,冲进大简庄村头,踢坏了一架纺花车,撞伤了一头小毛驴,还说挡了他的道。村民愤愤不平,请简存仁出面,给村里老百姓讨个公道。简公听了,想了想,便有了主意,回家禀告了父亲,写了一张状纸,骑上毛驴,带着两个村民到县公堂告状。 至了衙门口,把状纸一下子糊在大门上。状纸上写道: 官府黑鬃大马,踹毁花车一架,踢伤耕田牲畜,严惩黑鬃马。 围观的人觉得很稀罕,不是告人是告马,天下没有的事,于是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都想看个究竟。县衙里主薄先生出来一皅撒,见告状很蹊跷,赶紧禀告了县令,并说告状人乃本县大名士简存仁。知县一听,一琢磨,恍然大悟,明白了告状人的精心用意,立即嘱咐主薄写出个告示,上写: 黑马疯狂,车毁畜伤;照价赔偿,惩治黑马,公告八方。 简公看了告示,点了点头,叫同来的村民找主薄领了一辆新轿车和一匹高头大马,他渴饿着肚子,骑上毛驴一同回了村。新轿车赔给纺花车的妇女,全村都可使用,大马赔给小毛驴的主家。村里人心平气和了。 事后听说,知县悄悄地到简存仁家登门拜访,深谢简公摆平了纵马一案,着实给本县令留足了面子,感恩不尽,云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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