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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迁徙湖广填四川历史解读(长篇连载之十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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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5-6-18 15:25:5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大迁徙湖广填四川历史解读(长篇连载之十二)
    二、族谱、祖骸与画像
    由于清初南方各省移民大军向四川的迁移,不是"候鸟式",而是定居式的迁移,这就意味着,一当踏上人川之路,很可能终生与他们的父母亲人以及祖先诀别。因此,在移民辞家远徙之时,他们必然会考虑到,如果再也没有机会返回故里,自己在异乡如何保持与祖先、与家族的联系等问题。于是,他们在收束行装时,肯定会在行囊中留出一定的空间,以便装进一些相关的特殊物品。
    这里的"特殊物品",不是上文所说的生活实用物品,通常是与家族、宗族相关联的东西,主要是族谱和祖骸。这是专门用来满足日后在四川定居的精神需求的,其功效主要是用来化解在异乡的乡愁,寄托对祖先的依恋之情,并用以作为加强与原乡联系的纽带。
    族谱家乘之类的家族文献,是考证祖先宗支绪统、辨别家族世系的依据。有了它,可以使远在千里之外的子孙后裔,依然保持与故乡宗族之间的血缘联系,以示其永远不忘自己的根脉之所系。而如果失去了族谱,就等于割断了与家乡宗族之间联系的纽带。因此,当移民辞家远迁时,许多人的行囊中往往都有族谱家乘之类的东西。
    例如,原居于广东韶州府乳源县的郑弘士,于康熙三十二年(1693年)携妻刘氏,迁川落业于顺庆府仪陇县南阳里(今仪陇县乐兴乡),来川时,"携有族谱一本。木本水源,记载甚详"。原居于广东韶州府乳源县的饶明达、明》远兄弟叔侄8人,于康熙五十七年(1718年)"弃粤来蜀",后定居于仪陇县白果坝(今马鞍区石佛乡)。来川时,同样"携有谱",只是由于后来"兵燹屡经,不无残缺,~。这两个例子说明,移民深知族谱的重要,上路时做好了充分准备,这才把族谱带进了。
    而下面的例子,则是由于种种原因,没有把族谱带进四川,以至留下终身遗憾,当他们在四川定居下来后,才深刻认识到族谱的重要性以及"失谱"的教训:
    原居于广东兴宁的黄玉标,于康熙五十八年(1719年)举家自江西南康县迁移至新都县定居。黄玉标于时,深知谱牒之为要。上可详世系,下可别宗支"。但是,由于上路匆忙,来不及带谱。及至在四川定居以后,每"以未曾携得族谱来川为憾"。后来,有同宗兄弟黄玉兰继到四川,"携得谱本一册"。不意在乾隆甲子年(九年,1744年)沱江河水暴涨时,"人被水灾,其谱于是失去"。从此,谱牒"只字无存",后辈只得再次"望洋而叹也"。有着两次失谱之憾的黄氏后人,深刻认识到,"族谱者,载前人之功德,序后人之排行,而不可无者也"。于是,下决心重新修谱。自粤来川的万氏家族,也因为人川始祖"自粤迁蜀时未携得族谱来",以致仅凭记忆追溯祖先。然而记忆毕竟有限,最远只能上溯至高曾祖,由此造成了该迁川家族"先代之本源遂茫然失矣"。后来,有族人自粤中来,"携得(族谱)一帙",但是,也仅能从近世祖之后记起,至于近世祖以前,"只记其所迁之地",远世祖在某地"不知几传",其下世系分派"半属支离",有的"遗失不可考",有的"荒唐难信"。所有这些,都给后世修谱增加了困难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不得不从头搜集资料、考证史实,而要把自己祖先迁川源流及其与原乡宗族的血肉联系弄清楚,都需要花费很大功夫。
    祖宗遗骸是祖先血肉精气之所在。对于那些父母已逝,而家乡又没有亲属留守祖宗坟茔的移民来说,迁川以后就意味着与自己祖宗的永远舍割。因此,凡是有条件的迁川移民,都会想尽办法,随身背负祖宗遗骸一同上路。
    英籍作家韩素音在自己的书中,生动描述了客家人迁移路上如何背负祖宗遗骸的具体情形。她写道:客家人每"移至新的定居点时,一定要带老人的骨骸,放在瓮里随身背着。过去在移住的时候,每家都到郊野发掘其先父的葬地,把他的骨骼盛在一个所谓金缸里,由家中的男人携带,妇女则肩挑其他一切用品"。
    在一本专门叙述成都附近的东山客家人历史与现状的书中,也对来自广东的客家人如何携带祖先遗骸人的事迹,作了这样的记述;
    客家人的先民在逃难或迁徙时......是否将祖先的遗骨携往迁葬,这尚无文献的证实,但客家人入蜀时确实有将祖骨迁葬的。他们这样做是由不忘根本的观念而形成的一种习俗。他们称祖骨为"金骸",迁葬后便于年年祭扫。龙潭乡威灵村叶明盛老人告诉我们,此支叶氏入蜀始祖是廷祜公和祖婆张氏,背负着祖先三颗如鸡蛋大的金骨上的,安葬在老宅旁......洪河乡柳树湾冯氏入蜀始祖其焕公同妻子张氏,背负父亲金骸,从广东嘉应州长乐县砖牛寨上川,在柳树湾落业后,安葬祖骨。
    今天,在在一些闽粤客家人的族谱上,依然可以见到许多客家移民身背祖骨入川的实例。
    例如,广东长乐县的郑奇达弟兄七人,于康熙末年一道、迁川,同时将其父母的骨骸背负入川,最终葬于定居的隆昌县境内。福建漳州龙溪县的游程活弟兄三人,于乾隆十七年 (1752年)举家迁川,并将父母骸骨"由闽省负川"。原居广东省嘉应州长乐县东门幸门田桂花树下,以"舌耕力田"为业的曾顺裔,于乾隆十八年癸酉岁(1753年),携妻与3个儿子,"负其祖妣朱氏骨骸",举家徙四川省资州西乡金李井,地名陈心沟,佃厥攸居。即葬朱祖妣于附近,地名禁药碑,猴子搏禾形。
    而对于匆忙上路、来不及或暂时没有条件负亲骸的人说来,待他们在四川定居下来之后,每以入川前"未及负亲骸,时引为憾"。如来自广东兴宁县的黄玉标,孤身一人来川,因急于"人川以图后业",加之"路途艰险",空手而至。结果定居四川后,每年清明祭祖时,以"未曾携得(其父)文选公金骸",而倍感孤独,"悼哉孤茔,莫知所向","欲行孝思,苦于无由"。后来经与各房商议,"每年清明祭祖时,预设文选公彭祖妣牌位,备祭仪,统少长,面东而遥祭之,此定例也。"
    在先期人川未能亲负祖骸的移民中,唯一可憾的机会就是,让随后迁川的家庭成员,继续完成负亲骸来川的重任。如来自广东长乐的林氏家族,在长兄于雍正五年(1727年)迁来四川后,为了弥补自己匆匆上路,来不及背负祖骸的遗憾,又于雍正十三年(1735年),令其弟林汉电"携长子并父母金骸,由粤上川"。至于人川后委托他人回广东将祖宗的尸骸运来四川的,也不失为一种了却心愿的补偿方式。
    有一位名叫白昆生的客家老人,近年来受家族的委托,专门住在成都主持新修族谱。该白氏先祖最早是从康熙四十九年(1710年)从广东和平县迁来四川的。由于走的时候来不及携带祖宗遗骨,在川定居下来后,派后裔回乡索取。白昆生先生根据搜集的口碑资料,为我们讲述了围绕回乡索取祖骸所发生的趣事:
    据四川方面白氏后裔逐代相传的口碑资料称,回乡的四川宗亲在原籍宗亲的同意下,把老祖宗的遗骨分为三份,一份让四川宗亲带走,另两份留在老家安葬。这次重修族谱,才得知此中情况还有另外的说法。1999年广东和平县白氏宗亲来川寻亲时,转述老家长房子孙的口碑史料是:老祖宗白日康公的墓在和平,当四川派人来索取时,本地宗亲坚决不同意迁走部分遗骸。反复协商无果后,四川宗亲便采取了"偷"的方式,选择一个深夜把墓穴挖了一个小洞,当伸手去取时,外界似有响动,为了不被发现,匆匆抓了一个人头骨及一段臂骨,连忙"逃"走。次日发现坟墓被盗时,却有一信留在墓中,信中表示歉意与无奈,祈求宗亲鉴谅等语。后来,在1994年,葬在四川金堂县三星镇的白日康公墓有一次被掘了一个洞,洞内确有上述头骨及臂骨,子矛遂仍将其放人墓穴中掩埋。事实证明了广东口碑资料的可靠性。
    以上实例表明,客家人确实是汉民族中极重"根"的一个民系。当他们不辞艰辛向西部边远的四川盆地作长途迁徙时,仍念念不忘把祖先的遗骸随身带走。即使因故来不及带走祖宗遗骸,事后也要千方百计派人回去索取。索取不成,甚至不惜去"偷"。
    客家人这种习俗,是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,与客家民系自身艰难而独特的迁徙历史紧密相连。正是由于客家民系艰难的心路历程造就了一种无所不在的危机意识,使得客家人每当背井离乡经历迁徙漂泊生涯时,都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与祖先同在的做法,随时把祖先的骨骸装进自己的行囊之中。这样做,既是危机意识的流露,更是寻求迁徙途中的精神支柱、方便日后定居祭祀的需要。
    对此,有论者作了如下精辟的阐述:
    在(客家)先民第一次背井离乡的时候,由家族中的长子或其他男子掘开祖先的坟墓,拾起残留的骸骨,装在随身携带的陶罐里,担挑肩背而行,因为他们清晰地认识到此一去不知何日是归期,为了与祖先永远在一起,为了便于日后的祭祀,更是为了让祖先在迁移过程中能给他们生存以鼓励与力量、给他们精神上的支柱,他们掘祖先墓的勇气战胜了礼制不能掘墓的传统思想,以另一种形式诠释着"......死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"的孝道。此外,在漫长而毫无结果的艰苦跋涉中,客家先民披荆斩棘、风餐露宿,尽管团结奋斗、自强不息,仍不可避免地会有老弱病残者往往倒毙于迁徙途中。对于无家可归的南迁之民来说,迁徙的特点导致生者安无定所,死者亦无葬身之地,于是第一次埋葬草率而匆忙,这在他们看来是对祖先的极度不尊重。所以,等到安定下来之后再寻找途中亲人的骸骨,带到新居地进行隆重的二次葬......
    以上议论,虽然是针对客家先民而发的,但对于客家民系形成以后,当他们再次离开家园远徙四川时,虽然机遇有所不同,但在面对漫漫旅途的心路历程却是大同异的。
    在移民的行囊中,除了捡束有族谱、祖骸等物品外,有的还将自己祖宗的画像、神主牌位以及香炉携带入川。
    例如,原籍广东长乐县黄浦村人张衍祯,于康熙五十六年(1717年)携妻及3个儿子,随亲戚10余家,男女50余人从广东出发,踏上迁川之路。在随身物品中,还携带有其先祖、明代赣州参将张道聪的画像一张。该画像原为家族供祀之物,人蜀后一直保存下来,现仍完好地珍藏在其后裔、重庆市隆昌县大建村张仕同的家中。据记载,这张画"虽纸质有些脆朽,但经过装裱,仍然十分清晰。主人时不时还要挂出来,让人观赏,以表示客家人那种敬宗尊祖的传统美德"。(见第227页图)
    笔者在赴荣昌县考察时,在张仕同家堂屋的白墙上,亲眼见到了这幅祖宗画像,画像质地脆朽,有的地方几乎是将一块块碎片粘贴在红布上。根据图中人物形象和衣帽穿戴推测,主人公所处时代可能为元末明初。细研张仕同家保存的《清河族谱》,发现其中有乾隆五十三年(1788年)国学张碹撰写的一篇介绍张道聪行述事迹的文章。从这篇文章的记述可知,原来张道聪不仅是张氏家族的显祖,而且还是南方地区有名的矿山保护神。由于张道聪自幼武艺超群,力大无比,善用一条钩镰,但却在矿山遭到诬陷,身陷囹圄。后来由于当地官府不能弹压私开矿山的"贼王",便将张道聪从监狱中解出,让他前去平定。张道聪出狱后,因为带兵平"贼",有功于朝,被授为赣州府参将。从明至清,"(张氏)同宗孙侄辈多图其像以祀之,至今不衰"。不仅如此,"即在东、西两广,凡矿山无不以矿神祀公"。"乾隆初年,川南嘉定一带的铜厂亦曾有人立公神祠",俗呼"张爷祠"。可见,他实际上成为了从事矿业开采的南方移民的共同崇拜对象。又如,原籍湖南永州零陵的彭三遵及妻高氏,在"湖广填四川"中,携长子承举、次子成章及其妻室,离别彭氏家族,与其他人蜀民众结伴而行。离湖广时,全家还背着"彭氏门宗圣公大郎、二郎、都督三郎"三尊神像。行至途中,彭三遵不幸染病去世,高氏及子、媳在河边将其火化,收骨灰于瓦罐肩背而行。不料,在过江时一不小心,把"都督三郎"神像掉入江中,剩下大郎、二郎神像由长子承举背着,父三遵骨灰由次子成章背着继续前行。他们夜宿祠庙、岩屋、山洞,取石支锅,拾柴做饭,沿途历经艰辛,于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始达南充县东境万家沟。据彭氏后裔、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彭邦炯撰文介绍,该彭氏在南充万家沟定居下来后,高氏及子还将途中带来的这两尊祖先神像及彭三遵骨灰,暂放在沟边小河东山上的一座名叫金田寺的小庙中供奉,一直到土改时拆庙前神像都还在此。
    再如,在今成都市龙泉驿区长安乡石碾村罗家新祠,至今供奉着一个香炉,据说"此香炉为祖婆上川从广东原籍带来,供奉至今"。该罗氏人川始祖为罗玉钦,迁川时间在乾隆十九年(1754年)。如此,这个香炉距今至少保存了25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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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6-18 15:26:58 | 只看该作者
    先顶!d=====( ̄▽ ̄*)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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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6-19 06:12:15 | 只看该作者
    行到水穷处,坐看云起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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