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的每日心情 | 开心 昨天 08: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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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3233 天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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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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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车(公车)问题,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,逐渐冒出来后来又以滔滔之势涌出来的问题。我1977年进县机关工作时,县里只有一辆吉谱车,只有县委书记有资格享受此待遇。其他各位领导外出下乡进城工作,一律坐汽车(客车),就是汽车站保证售给车票这点儿特殊待遇。我在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做秘书,书记是县委常委、副书记,是1942年参加革命的前辈,他下乡或进城工作,都是我跑到县汽车站给他买票。我进县政府工作时,就有了四辆了,县委、县政府、县人大、县政协各一辆,优先保证正职用车。在县委、县政府副职配专车时,人大、政协增加到3-4辆了。这时,各个部委办局各个乡镇都有小汽车了。后来,就泛滥成灾了,财政支出、各单位车耗,惊人了;我只是看到的一个县,以全国计,不敢想象!国志公对车改的想法,我之所以赞同,一是公车已成祸害,不仅是耗财,还藏污纳垢,形成官僚作风,损害我党形像。二是国志公提的方法,我从个人角度思考,认为是正确的,符合改革方向,符合市场经济规律,也可能合大多数人的愿望。
至于国志公说的改革公费支付个人住宅水电费,你那儿可能比我们这儿落后不少。我们这儿从低水电费改成标准价格全部个人支付没起什么风波,官民一致,机关与市民一致,已经实施20余年了。
总之,我认为作为一个公民,关心国家大事,关注和积极参与改革,是应该肯定的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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